115年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申請通知
如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於 115年7月2日(星期四)下班前 備妥相關申請資料送交工程學院(工程六館-EN204)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一、獎勵對象及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本校已註冊且在學之博士生,並以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優先。
所稱一年級新生,係指:
115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含115年2月及9月註冊入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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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有給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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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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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後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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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取其他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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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已有學生獲得本獎學金者,該指導教授名下學生須間隔二年後始得再次申請。
例如:若某學生於113年獲獎,則同一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之其他學生須至115年始可再次提出申請。 -
尚未確認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者,不得提出申請。
另,同一年度內,同一位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所指導之學生,獲獎人數以一名為限。
二、工程學院錄取名額及遴選方式
依研發處通知,115年度工程學院錄取名額共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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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籍學生: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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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籍學生:2名
依本院遴選作業要點辦理,本院將召開相關會議審查申請案件,並擇優通知申請者進行研究計畫口頭簡報,作為評選依據。
三、相關規定
申請及遴選相關規範,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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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學院辦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遴選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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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辦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要點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博士生,務必依期限完成申請。
四、補充說明
如申請人目前尚未抵達臺灣,無法親送申請資料,亦可於期限內將申請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予承辦人辦理。
承辦人:吳小姐
分機:4001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為避免影響申請權益,請務必確認資料完整並於截止期限前完成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