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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111年1月3日前完成線上申請,預期未完成線上作業及未送達者,不予受理。

 

一.科技部系統開放時間自即日至111年1月3日(星期日)夜間23時59分前截止,系統關閉後不再受理,會請本校教師盡早完成專題研究計畫上傳作業。

二.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期限內於科技部系統上傳計畫後,請本校各系所承辦人至科技部系統審查確認教師資格,並於111年1月4日上午12時前列印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樣張紙本名冊,由系所單位主管核章後送研發處統一彙整,並由研發處名冊及申請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送科技部審查,本校公文函送造冊時間為111年1月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校新進教師隨到隨審計畫,教師上傳計畫後務必與研發處承辦人確認,以依科技部規定另外函文造冊送科技部審查,惠請新進教師務必配合辦理,系所承辦窗口請至科技部系統列印計畫申請名冊用印後送研發處彙辦函文,如未依規定辦理者,本處恕不負責。

四.教師上傳科技部專題計畫,請注意年度(111年)切勿選錯,以免影響教師計畫申請權益。

五.經費預算編列建請教師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約計2萬元),若未經編列預算經科技部審查須送IRB審查者,則以計畫核定後辦理經費變更追加方式處理,依倫審會規定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之主持人及研究助理每年至少需研習6小時之學習時數,請本校教師踴躍參加研究倫理研討會課程,以符規定。

六.教師計畫上傳繳交送出錢請確認計畫申請要有批號及該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是符合專題計畫作業要點:專業助理教授符合資格為第3點第1項第3款,請教師務必確認並填報,以確保教師計畫申請權益。

七.本校相關計畫申請之標準作業流程,請參照 研發處網頁 - 標準作業流程 - 研發處研究服務組標準作業流程 辦理,請全校各教師參酌。

八.專案教師敬請正確填寫受聘僱之職稱全銜(如專案助理教授或專案講師等)以免被退件,敬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