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至12月15日(五)止,預計於本學期畢業之研究生務必於期限內上系統提出。

 
說 明:
  1. 預計於本學期畢業之研究生務必於期限內至單一入口提出學位考試申請,於教務資訊系統登錄學位考試委員名單,列印「學位考試申請書」。

  2. 請檢附下列申請資料:「學位考試申請書」、「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審核表」、「歷年成績單」、「論文初稿」、「工程科技研究所博士論文考試申請書 (附檔二)」及「工程科技研究所申請博士論文學位考試
  3. 期刊論文審核表 (附檔三)」等6項,於12月15日(五)前將相關資料送交至工程科技研究所辦公室(EN201)。

  4. 相關規範及表件:

    (1)「學位論文格式規範」請至教務處網頁→課教組下載。

    (2)「審定書、評分表」於學位考試申請後即可至教務系統線上下載 「學位考試評分表審定書列印」。

    (3)「審定書」正本由學生自行留存。

    (4)「論文上傳同意書」請連同論文一併上傳圖書館審查,同意書下載路徑:本校首頁 / 圖書館 / 博碩士論文系統 / 檔案下載。

  5. 本學期申請辦理時限至12月15日止,凡逾期者請於下學期再行提出。

  6. 學位考試線上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單一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碩博士論文」項下「學位考試申請」。

  7. 本學期舉行學位考試期限至107年1月31日(一)截止。

  8. 如無法於截止日前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位考試辦理期限前,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學位考試一次不及格論。申請撤銷者須於7月31日前憑「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向系所辦理撤銷,否則以一次不及格論。

  9. 口試委員的系所務會議日期:

    (1)聘用教授者、中研院院士或中研院研究員者,不用填系所務會議日期;

    (2)聘用副教授者,請於11/24(五)前向各領域系辦提出學位口試委員審查需求,並經系務會議審查通過。

  10. 本學期研究生辦理離校截止日依註冊組公告之離校須知辦理,未完成者次學期應再註冊(畢業證書領取等離校須知詳洽註冊組分機2215)。
 
附件: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所辦助理 郁淇(#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