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學生1+4專案推動方案」及「學生1+4專案獎勵規定」法規辦理。

二、證照提報及系所審核時程:

1.學生提報時程:即日起至112年10月12日

2.系所審核時程:即日起至112年10月16日

三、1+4專案獎勵申請:

1.獎勵申請時程:112年10月12日至111年10月31日。

2.對象: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符合系科核心專業能力相關證照之大學部、研究所(含在職專班)學生,及111學年第2學期畢業生。

3.須已完成證照提報,且證照生效日需在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區間者,才得申請獎勵。

四、證照提報暨獎勵申請方式:

1.在校生:至「單一入口系統/學生學習歷程系統/證照系統/新增、獎勵申請」頁面作業。

2.111學年第2學期畢業生:填寫Google表單線上申請,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rrJqesG98DuKkcVFDZnK_DWctc5_zLeD8U0mATJBXbWxrNQ/viewform

五、語言、專業及資訊等類別之證照,得分別提出申請,但同一申請期間同類別之證照僅能申領獎勵一次。

六、為維護學生權益,請院系所在審核證照時留意各學年期資料是否皆已審核。

七、獎勵金發放:

1.  由學校出納組直接匯款至獲獎者銀行帳戶(預計12月初),請務必至學校出納系統建立銀行帳戶資料。尚未建立者,請填寫附件-劃帳申請表,送至學校出納組(行政大樓1F)。

2.  各級證照獎勵金額度請參閱「學生1+4專案獎勵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