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時間、流程:

(一)完成銀行對保:112.8.16(三)-112.9.8(五)

(二)繳申請書(學校聯):112.9.11(一)前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醒:逾期未繳交,視為未完成繳費,將依學則未完成註冊規定勒令退學)

申請書可掛號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信封署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 (申請就學貸款)

二、碩、博士研究生如果有申貸「學分費」需求,務必連同「學雜費基數」一起貸足,開學後無法另外增貸;3年級以上研究生,欲提高學分費可貸額度,請提早向總務處出納組(05-5524163)。

三、住宿保證金1800元、語言實習費550元,此兩項費用禁止就學貸款,開學後將另外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費用。(於臺銀學雜費入口網名稱:112-1助貸不足補繳單)

四、書籍費、外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程較晚(開學將近3個月後),若需急用該款項者,可備妥預先借支申請書及附件,向校方預借,並於112.9.18 (一)前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以郵寄送達,本校亦收理至當日)

五、學校受理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行政中心1樓) 

※其餘規定詳見「學務處/服務項目/就學貸款」或洽學務處生輔組就貸經辦張先生(專線05-5524082)

 

附件檔案 :

112-1就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