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重申為避免學校實驗(習)場所災害發生,籲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督導校園師生進行實驗(習)時,應落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及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製作實際案例提供各校宣導,請查照週知。
 
二、為避免實(試)驗過程中,因未依實(試)驗標準作業程序或未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具之意外事件,請各單位應落實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並加強人員之安全衛生危害意識。
 
 
附件:1090526_雲科大環科字第1090016914_實驗時應落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安全防護具及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