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服務對象
學生
2.可提供的服務

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國際公益服務,運用所學專長與知能,履行世界公民義務,激發學生對國際社會責任感及人文關懷,拓展本校國際交流合作與知名度,獎勵對象為具本校學籍之學生(含回國後當學期),且於在學期間完成國際志工服務者。

申請學生應檢附下列文件,於每年5月學務處服務學習組公告之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3.如何申請
紙本
 
申請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