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單位有使用輻射設備(如X光機繞射儀、XRD、密封性物質等)相關人員務必參加。

三、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第5項規定,輻射工作人員對前項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未依法執行者如受主管機關稽查,將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下罰鍰,由個人自行負擔。

四、課程資訊

  1. 課程時間:112/07/25(二)9:00~12:00(共3小時)
  2. 課程地點:工程三館 ES321
  3. 報名網址:http://reurl.cc/WGAa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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