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核定辦理之「111學年度教師產業研習計畫」課程相關資訊一覽表,請教師踴躍參加。

說明:

  1. 本案係教育部為協助教師達成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技職法)第26條立法目的,111學年度核定13所學校開設14門研習課程;另前開研習課程開設學校,皆為曾獲本部補助「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之基地及類產業環境教學場域,所提研習課程亦聚焦「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以符產業發展需求。
  2. 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時數,本校得列計為教師參與之深度實務研習(依據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三款)
  3. 前點需依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相關程序執行,始得完成採認。
  4. 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資訊及聯絡單位,請見附件。
  5. 本校聯絡窗口:產學處專案助理張瑋辰(分機:2742;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附件 : 附件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