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金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
1.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3.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三)申請方式:線上申請並將紙本送至生輔組
[申請路徑:單一入口服務網→總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

(四)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無論同戶與否請一併檢附;包括詳細記事)

(五)補助額度:以1學年度為單位,若審查符合申請資格後,將直接於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中扣除全學年學雜費用5,000元~16,500元。

(六)審查結果:[每年11月16日起開放查詢]線上查詢:單一入口服務網→學務資訊系統→弱勢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