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學生1+4專案推動方案」及「學生1+4專案獎勵規定」等法規辦理。

 

二、對象: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符合系科核心專業能力相關證照之大學部(四技、二技、進修部)、研究所(含在職專班)學生,及110學年第2學期畢業生。

 

三、證照獎勵申請說明 (完成以下3個步驟才算有提出獎勵申請)

Step 1、提報證照

  1. 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11日止,逾期未提報證照,不再受理,亦無法申請獎勵。
  2. 路徑:
    1. 一般證照:單一入口/學生學習歷程系統/證照/新增證照
    2. 英檢證照:單一入口/學生學習歷程系統/英檢系統/新增證照
  3. 先在「證照名稱查詢」欄位輸入證照關鍵字,若確定找不到相關證照,請再E-mail清晰的證照圖檔、考試簡章等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以便學校建立資料。
    (輸入關鍵字請勿簡寫(例如:環境安全→環安),會查詢不到正確的證照資料。)
  4. 110學年第2學期已畢業學生請直接參考Step3步驟進行操作

Step 2、證照審核

  1. 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止,由系所、研發處進行雙重審核,不論是否通過皆會E-mail通知,請務必留意學校信箱。
  2. 若遭退回/不核可,請至證照系統確認退回/不核可原因,進行修正後再送出資料。
  3. 證照遭退回者,請依下方說明辦理:
    1. 選擇「證照系統→退回證照修改」,進入修改頁面;
    2. 依據頁面說明修改「遭退回的證照」;
    3. 修改完成,點選「送出」即可。
    4. 退回修改之操作說明,請參考附件資料。
  4. 證照遭不核可者:請重新提報。

Step 3、獎勵申請

  1. 期間:111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請。先提報證照,才能申請獎勵。提報請參考Step 1說明
  2. 路徑:
    • 在校學生請至單一入口系統申請:學生學習歷程系統/證照/1+4專案獎勵申請。
    • 110學年第2學期已畢業學生:直接線上申請:https://forms.gle/THcErR3UnvmYsUdk9,不必再繳交紙本資料。 
  3. 獎勵要件(2者皆須符合):
    1. 就讀本校期間取得語言、專業及資訊等證照之大學部、研究所(含在職班)學生,及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其證照需與各院系所核心專業能力相符合
    2. 已完成提報的證照,且證照生效日需在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區間

 

四、語言、專業及資訊等類別之證照得分別提出申請,但同一申請期間同類別之證照僅能申領獎勵一次。

(例如:同一申請期間取得多益高級、日語N2等兩張語言證照,若皆有提出申請,將擇優獎勵一張證照(同屬語言類僅獎勵一張證照))。

 

五、為維護學生權益,請院系所在審核證照時留意各學年期資料是否皆已審核。

 

六、獎勵金發放:

  1. 由學校出納組直接匯款至獲獎者銀行帳戶(預計12月初),請務必至學校出納系統建立銀行帳戶資料。尚未建立者,請填寫附件-劃帳申請表,送至學校出納組(行政大樓1F)。
  2. 各級證照獎勵金額度請參閱「學生1+4專案獎勵規定」。

 

承辦窗口:研發處就業組邱小姐,05-5342601分機2542,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